专利费用办理退款的手续
导读:
中律网网友提问:专利费用办理退款的手续是什么样的?
中律网罗胜男律师回答:
(一)退款请求的提出 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或者缴纳该款项的专利代理机构。 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例如: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邮局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提供的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退款请求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退款请求中可以同时指定接收退款的地址、邮政编码和收款人姓名。当事人要求通过银行退款的,还应当注明姓名或者名称、开户行、帐号等信息。
(二)退款的处理 经核实不可以退款的,审查员应当发出退款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退款的理由。 经核实可以退款的,专利局应当按照退款请求中注明的接收退款的地址、邮政编码和收款人姓名退款。请求中未注明接收退款的地址或者收款人姓名的,专利局应当按照文档中记载的申请人的地址和姓名退款。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接收退款的,在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声明后,专利局可以按照文档中记载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退款。完成退款处理后,审查员应当发出退款审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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