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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会释疑图书折限令:遵守《反垄断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3 17:20:06 人浏览

导读: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制定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本月8日发布后,在业界和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并引发了激烈争论。昨天下午,三家协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等人对于规则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制定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本月8日发布后,在业界和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并引发了激烈争论。昨天下午,三家协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等人对于“规则”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等疑问和意见进行了说明。

  是否损害读者利益?

  黄国荣称,新书一年内不打折和网上限折,最终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图书销售是先供货销售,后结算。零售书店打折销售,结算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压低出版社供货折扣。如果价格降到出版社亏本,出版社只有提高图书价格和少出书甚至不出书(卖书号),反过来对消费者会造成更大损害。

  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此前,北京市消协曾发表声明称,“规则”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对此,黄国荣强调,“规则”完全符合《反垄断法》总则中行业协会应当“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的精神。其次,“规则”遵照《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限制一些零售书店“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再以低于零售折扣的价格销售。”

  如何制裁?

  黄国荣表示,“规则”自1月8日发布起就已经生效。对于屡教不改、问题严重的企业,三家协会将组织业内对其进行制裁,对于违规严重的经销商,可以联合出版社停止供货,对于严重违规的出版商,可以联合经销商停止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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