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定保密协议?
第二,企业在同职工签定“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保密协议书或者保密条款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职工在受聘期间,不能向外泄露商业秘密,不能允许第三方使用商业秘密;
(2)职工在受聘期间,不得私自跳槽到另一企业;
(3)合同期满的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三年内不使用本商业秘密;
(4)违约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无论是新注册企业,还是变更后的企业,只要办理了税务登记,就必须按月进行税务申报。企业清算期间同样也需要按月进行税务申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写?下面法律快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进程的深入,企业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在加强,国家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
核心提示:客户资料是商业秘密吗?客户资料虽然涵括在商业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客户资料构成商业秘密应当具备几个条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
核心提示:开封市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应适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符合国家对企业名称的禁止性规
特别授权代理的意思是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与之相对的是一般授权。当事人的授权书中应当载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