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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一家KTV和中国音著协达成永久性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2 06:04:46 人浏览

导读:

1月5日,浙江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河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嘉乐迪娱乐连锁有限公司就浙江范围内的12家嘉乐迪连锁店的版权使用费的问题达成永久性协议。今后,浙江省内所有“嘉乐迪”连锁店,都同意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代理机构集体签订协议,并履行《著作权许可证

  1月5日,浙江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河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嘉乐迪娱乐连锁有限公司就浙江范围内的12家嘉乐迪连锁店的版权使用费的问题达成永久性协议。

  今后,浙江省内所有“嘉乐迪”连锁店,都同意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代理机构集体签订协议,并履行《著作权许可证使用及服务合同》。而对于大家最关心的协议价,双方以及法院都说这是商业机密,不可透露。使这三家在杭州、宁波等地打了几十起官司的“老冤家”握手言和。

  浙江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受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负责浙江省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工作。这也是浙江省内首例侵权KTV和中国音著协对歌曲版权使用费问题达成协议。

  “嘉乐迪”曾被索赔44万元

  去年3月25日的下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理人李某与公证员一同来到位于金华市八一北街的“嘉乐迪量贩KTV”营业场所“B037”号房间,李某在这里以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行消费。

  李某在该房间内安置的点歌机上进行操作,依次点播了《夕阳红》《牧羊曲》《红旗飘飘》《快乐老家》等歌曲,并进行了现场取证。

  后来,李某把这些当成了嘉乐迪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

  10月12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财产权为由将金华嘉乐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嘉乐迪停止侵权,赔偿损失44万元。

  这起案件有风向标的作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郑甬说:“这起案件,将对解决全省范围内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问题起到风向标的作用。”

  有人做过测算,一个包厢数不足一百的中高档KTV,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支付版权使用费,一年下来,费用可能会达到百万元人民币。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签订版权使用协议,对于中著协和KTV经营业者来说都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郑甬庭长介绍,近年来受理的像歌曲版权使用等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度上升。

  2008年7月金华市婺城法院的知识产权庭成立后,当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仅为10起,然而次年就上升至31起,到2010年就达到了101起,这其中有一半是和歌曲版权使用费有关。

  郑甬认为,由于金华“嘉乐迪”这一系列案件的处理结果很有可能对解决全省范围内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问题起到一个借鉴作用,所以接下来包括金华市在内,浙江省各地的娱乐场所也许将面临这个问题。

  而那些不愿意签署歌曲版权使用协议的营业场所,很有可能会一一被推上被告席。(记者江胜忠、李娜,通讯员黄小奕、叶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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