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权 >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罚款标准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罚款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2 09:02:15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商标就是具有一个明显的排他性的,他人未经许可不可以使用商标,这个商标如果侵权相应的商品是不允许进行一个销售的,如果进行销售就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罚款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商标就是具有一个明显的排他性的,他人未经许可不可以使用商标,这个商标如果侵权相应的商品是不允许进行一个销售的,如果进行销售就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罚款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罚款标准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罚款标准

  二、商标权取得

  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三、商标权侵权方式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罚款标准的全部内容。商标权的侵权就是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