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权 > 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0:05:1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可能会不小心侵犯到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了避免的话我国应该了解哪些行为属于侵权。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我们可能会不小心侵犯到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了避免的话我国应该了解哪些行为属于侵权。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商标法》规定了下列七种情形: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实施了以上任一种行为的,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犯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侵犯商标罪同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建立相应的链接,指向相应的内容)等要件构成的。假冒商标罪的特征,亦应从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1)侵犯商标罪的犯罪客体。这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受刑法保护的一定社会关系,即国家的商标管理活动和商标专用权主体的商标权。具体地说,这种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如果侵害的客体不是国家的商标管理活动和商标专用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而是刑法所保护的其他社会关系,则不构成侵犯商标罪,而构成其他某种犯罪。

  (2)侵犯商标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这是指违反行为人商标管理法规,侵害他人注册商标的积极行为。假冒商标的犯罪客观方面具体有如下特点:

  侵犯商标罪是一种以作为的方式所进行的犯罪。商标专用权的义务主体所负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只要义务主体不实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积极行为,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反之就违反了自己的义务,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犯罪者违反的法规必须是商标管理法规。如果违反的法规不是商标管理法规,而是其他方面的管理法规,也构不成侵犯商标罪,只能以其他犯罪论处。

  侵犯的商标必须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侵犯的商标如果是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或者是以未注册商标冒充的注册商使用,都不能构成侵犯商标罪。

  (3)侵犯商标罪的犯罪主体。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即刑事责任的承担者。

  我国刑法已经规定法人和公民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法人犯罪的,处以罚金,对于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和罚金。

  (4)侵犯商标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这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和对此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即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称为故意犯罪;

  凡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或者虽已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称为过失犯罪。假冒商标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过失只能构成商标侵权,而不能构成假冒商标罪。

  三、侵犯商标注册专有权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商标法第39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具体形式有: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其具体措施有: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消除库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它作案工具;

  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2、罚款。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赔偿损失。由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但是,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在侵权案件被查处时已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或者自注册之日起没有使用的;明知他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而没有提出制止的;使用注册商标,没有标明注册标记的,被侵权人则不得请求赔偿。

  (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被侵权人受到了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这些构成要件也适用于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责任。但是,在商标侵权赔偿责任的的构成要件中有其特殊之处,这就是对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和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按推定、拟定原则确定。商标权遭到侵犯时,被侵权人要对侵权人的过失、自己所受到的损失数额以及因果关系等进行举证是很困难的,如果对过失、损失数额不采用推定、拟定原则,被侵权人实际上将不能请求侵权人赔偿。

  (三)处理商标侵权行为的机关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海关。

  3、人民法院。

  (四)对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行为的刑事制裁

  对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刑事制裁措施

  1、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2、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根据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全部内容。根据不同的侵权程度,除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以及侵权赔偿之外,甚至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