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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效力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9:38:5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原则的。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的情况。这个时候,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效力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原则的。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的情况。这个时候,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效力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效力是怎么样的

  对于注册商标的争议,在2001年10月27日之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即使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也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2001年10月27日修改的《商标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未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将产生法律效力。

  关于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期限,《商标法》第41条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期限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其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使用标志”或“禁止注册标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且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期限不受限制。其二,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或者涉及其他商标权益——包括与地理标志有关的权益,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

  其三,以复制、翻译、模仿的手段恶意抢注他人的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的申请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一)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的规定、不得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情形的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规定的,或者违反《商标法》有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商标争议的实质

  商标争议是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之争,是在先商标注册人对在后注册商标提出不同的意见并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行为,或者是某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对某注册商标提出不同的意见并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行为。它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权益方面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或者在不同种、非类似商品上与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相似,并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导致争议人和相关公众利益的损失,从而提出的限制被争议商标所使用的商品范围或者撤销被争议商标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效力是怎么样的。不管多大的争议,我们都要秉承着和谐理念去处理解决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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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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