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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让商标助推经济腾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1 09:01:17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河北邢台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意见明确,通过市场培育品牌,以品牌拓展市场,集中力量培育、保护和发展一大批注册商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高度融合,带动全市经济向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

  近日,河北邢台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意见明确,通过市场培育品牌,以品牌拓展市场,集中力量培育、保护和发展一大批注册商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高度融合,带动全市经济向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到2015年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注册、使用和保护的工作机制;商标数量明显提升,有效注册商标由11416件发展到2万件以上;商标影响日渐增强,认定市知名商标45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力争由189件发展到31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力争由12件发展到17件以上。

  建立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

  《意见》指出,将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规范使用商标。帮助旭阳焦化等189家著名商标企业建立以注册主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引导今麦郎、蓝鸟等12家驰名商标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商标信息检索、商标市场调查、商标对外合作等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支持、引导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加强国有、集体企业商标管理,在企业并购、改制、合资过程中,实施商标无形资产评估,避免国有无形资产流失。

  重拳打击侵权假冒 防止“恶意抢注”

  加强监管,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市工商、公安、法院、质监等有关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依法高效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严厉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及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全省各地以及外省兄弟单位的信息通报和协作办案,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保护。同时,执法机关要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形成政企联合打假维权的长效机制。加强防范,防止“恶意抢注”现象的发生。工商、农业、林业、旅游、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加强对我市具有商业价值的“老字号”、旅游景点、名胜古迹、人文景观、地理标志等资源的保护,引导相关权利人增强防范意识,尽快申请注册商标。对已经被抢注为商标的,指导、帮助相关权利人通过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商业谈判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鼓励以商标品牌无形资产融资

  对以中国驰名商标、河北省著名商标作为投资的,允许企业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评估作价入股,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7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执法行动,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利用企业名称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益行为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侵权假冒行为。对已获得商标价值评估确认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给予金融信贷融资支持,探索以商标品牌无形资产为担保、抵押的信贷融资业务,使商标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在培育产业集群和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中充分发挥资本功能。

  同时,加大奖励力度,实行政策激励机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按照规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河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邢台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对获准注册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企业,对以我市的旅游景点、名胜古迹、自然景观等获准注册商标的,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财政根据当地实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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