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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7:33:57 人浏览

导读:

越来越多企业看到了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有的公司为了让自己的科技走在前端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研发,但也有投机取巧的公司。那么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越来越多企业看到了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有的公司为了让自己的科技走在前端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研发,但也有投机取巧的公司。那么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对于参展商来说,涉及的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未经许可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未经许可展出他人专利产品等。

  其他可能的侵权行为还有:未经许可在展位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的商标侵权;在展品火宣传材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展位设计方案而请著作权;未经许可在宣传资料上使用他人图片而侵权著作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装潢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等。

  二、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十六条 展会投诉机构需要地方知识产权局协助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积极配合,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展会期间的工作可以包括:

  (一)接受展会投诉机构移交的关于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投诉,依照专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受理展出项目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理展出项目涉嫌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举报,或者依职权查处展出项目中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行为,依据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对侵犯专利权的投诉或者处理请求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

  (二)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之中的;

  (三)专利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调解程序之中的;

  (四)专利权已经终止,专利权人正在办理权利恢复的。

  第十八条 地方知识产权局在通知被投诉人或者被请求人时,可以即行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询问当事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也可以抽样取证。

  地方知识产权局收集证据应当制作笔录,由承办人员、被调查取证的当事人签名盖章。被调查取证的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也可同时由其他人签名。

  第十九条 展会投诉机构需要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展会期间的工作可以包括:

  (一)接受展会投诉机构移交的关于涉嫌侵犯商标权的投诉,依照商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受理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投诉;

  (三)依职权查处商标违法案件。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投诉或者处理请求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

  (二)商标权已经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第二十一条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受理后,可以根据商标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知识产权预防侵权措施

  传统著作权也可以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管理部门登记,或选择学会等第三方平台预选登记备案。新媒体时代,特别是各种包含并不限于传统意义的各种需要证实某一时刻,某人已经拥有什么潜在多媒体著作权资源,包括底稿、草稿、完整稿件等,选择包括并不限于数字指纹技术、数字水印技术、反盗载技术、多媒体展示技术、融合可信时间戳技术、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技术的大众版权保护平台进行自主存证,进行论文存证时间认证和多纬度智能认证,其科学性可以自主验证对证。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第三方证据,需要时司法鉴定机构,提高法律证据有效性,这在欧洲发达国家已经盛行很多年,与官方人工登记相互补充。

  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不断完善,因此当事人如果遭遇到知识产权侵权可以积极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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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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