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的知识产权法律
导读:
南苏丹于2011年7月9日正式成为世界上最新的国家。虽然对于一个新国家来说,确实有比知识产权更为紧迫的问题,但是,南苏丹最终要解决他们将如何处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根据NJQ & Associates专利法律事务所的简讯显示,该新国家还没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并且,在南苏丹颁布自身的法律之前,苏丹的法律仍将适用。
笔者对此感到震惊是因为,南苏丹长期以来试图脱离苏丹,而南苏丹将继续使用苏丹的知识产权法律,这似乎很奇怪。在美国,宪法批准承认之前,专利权由各州制定,并且在全国各地不同。这对于南苏丹来说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吗?南苏丹由10个州组成,下分为86个县。这些州在一个全国性的法律出台之前,完全可以开始颁布自己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律,然而,在独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优先创建知识产权法律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各州创造自己的法律的动机同样很低。
另一种选择是,采用欧盟、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或者请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形成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给予援助。这将使南苏丹迅速实施知识产权法律,并为这一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行性框架。然而,这种尝试的消极影响是将使南苏丹不能创造出针对其国民的法律。我们已经看到,像美国或欧盟这样的较为发达国家的法律并不总是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而且,这些较为严格的法律可能会使最贫穷国家不能通过适用较为宽松的法律来鼓励创新。有一个空白的法律环境,可能会为尝试更多的合理使用例外规定或更短的版权保护期限提供机会。
最终的选择将是不以苏丹的知识产权法律为权威,并且在全国性的知识产权法通过之前会进行自由讨论。虽然这可能会在当地奏效,但是,肯定会阻止任一国际公司对这一新国家的投资。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如果产生争议,在这个国家可能会存在无法进行追索的情况,国际公司不想冒险投资专利技术或销售他们的产品。此外,南苏丹毫无疑问正在试图建立国际关系,不希望因为国内企业可能偷取国际合作伙伴的专利技术而破坏这些关系。
最终,在确立国内知识产权体系之前,南苏丹将最有可能从适用欧盟或美国的法律中获益。这将鼓励国际投资,并且为与其他国家开展关系提供最简单的途径。虽然苏丹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南苏丹在实践中尊重苏丹的专利规定,这些都是事实,但是,南苏丹应该更进一步,为国际投资提供最安全的途径。不论南苏丹如何决定,看这个新国家如何处理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无疑会很有趣。(作者:JJ Gottschalk,编译自ipbrief.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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