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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什么让加拿大流行音乐走向世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7 01:56:52 人浏览

导读:

新华网渥太华4月14日电(记者赵青)超级巨星席琳·迪翁、乡村流行音乐天后沙妮娅·特温、“摇滚小魔女”艾薇儿、流行爵士乐男星迈克尔·布勃莱、被誉为“加拿大音乐未来”的莱斯莉·费斯特……如今,越来越多的加拿大歌手开始享誉世界。近年来,加拿大流行音乐在全球
新华网渥太华4月14日电(记者 赵青) 超级巨星席琳·迪翁、乡村流行音乐天后沙妮娅·特温、“摇滚小魔女”艾薇儿、流行爵士乐男星迈克尔·布勃莱、被誉为“加拿大音乐未来”的莱斯莉·费斯特……如今,越来越多的加拿大歌手开始享誉世界。

  近年来,加拿大流行音乐在全球可谓名利双收。权威统计数字显示: 加拿大已被誉为世界第六大音乐市场。过去10年里,加拿大向世界售出其国内十大国际歌星音像制品3.6亿张(盘),总收入54亿美元。在加拿大本土歌手和外国歌手唱片销售量200强中,本土歌手唱片销售额所占比例由2001年的15.1%上升到2003年的27.2%。据加拿大作曲家、词作家和音乐出版者协会披露,加拿大本土歌手2003年在美国、英国、法国3个海外市场演出权版税所得就达4700万加元(1美元约合1.02加元),比1999年增收68.3%。

  加拿大音乐一直具有自己的特色,但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流行文化的冲击下,一度迷失自我。摇滚歌王布赖恩·亚当斯等一代歌坛巨星在八九十年代的出现使加拿大进入流行摇滚乐的黄金时代。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成为以独立音乐人为主流的加拿大音乐界和世界乐坛之间的桥梁,大批风格鲜明的加拿大音乐人迅速亮相世界舞台。

  加拿大流行音乐走向世界并非偶然,而要归因于政府的文化产业政策和鼓励措施、宽松的社会氛围以及艺术家们的创新。

  加拿大强调“加拿大身份”的一系列文化产业政策为本国音乐的蓬勃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加拿大多元文化法、电影法、广播法、电讯法、版权法、艺术家地位法、文化财产进出口法等相关立法均首先强调“加拿大身份”和“加拿大主权”,确保“加拿大内容”在一切文化活动中占主导地位。

  比如:加拿大电视台播放的节目中,“加拿大内容”须占60%以上;加拿大音像认证办公室制定了“创作要项评分制”,对影片、电视剧、戏剧、音乐、舞蹈和娱乐节目等不同文化产品的“加拿大内容”进行测评,满分为10分,高于6分才能过关。

  与此同时,加拿大文化经费投入力度相当大。以2002/2003年度为例,联邦、省、市三级政府文化经费总投入71亿加元,人均超过200加元。同时,为鼓励各界人士参与,政府制定了对文化投资、文化产品创新实行税收减免,对向文化艺术机构的捐赠款实行免税等优惠政策。此外,加拿大外交部、加拿大国际开发署等政府部门和机构还大力鼓励和支持本国艺术家和文化产品走向世界。

  加拿大流行音乐市场的繁荣还得益于加拿大的多元文化。除构成主体文化的英、法移民文化外,加拿大还有印第安等原住民文化以及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移民所带来的其他族裔文化。这些文化相互碰撞交融,但又保持各自的特色,为音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氛围和广阔的创作空间。

  此外,加拿大艺术家们看重个体风格,善于创新。加拿大95%的音乐人表示,他们目的就是要创造自己的音乐,不受商业利益羁绊,更不循规蹈矩。这或许也是加拿大出产众多独立音乐人的原因,使音乐界形成了一种热衷尝试的风气,也造就了乐坛的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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