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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商标侵权案海关获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05:20:4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近日,法律快车小编从天津海关了解到,一起伪装巧妙、被天津海关查获的8640双假冒运动鞋侵权案,引来一连串的官司。面对一种新型侵权手法,海关人员将这批货物暂扣,随后的判决也是驳回该侵权公司的诉讼。请看小编带来的相关报道。

  核心提示:近日,法律快车小编从天津海关了解到,一起伪装巧妙、被天津海关查获的8640双假冒运动鞋侵权案,引来一连串的官司。面对一种新型侵权手法,海关人员将这批货物暂扣,随后的判决也是驳回该侵权公司的诉讼。请看小编带来的相关报道。

  据介绍,天津海关在一票申报出口至阿联酋的货物中查获涉嫌侵犯“耐克钩(图形)”商标权的假冒运动鞋。该票货物由深圳市某公司申报出口,海关工作人员在对货物查验时,发现运动鞋使用了同一种暗藏“机关”的商标。这种图形商标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图形下半部的“钩”用车线牢牢固定在鞋帮上,而上半部的小图形则只是和“钩”连在一起,并未固定在鞋身上,稍用力就能轻易扯掉。而扯掉小图形后只剩下“钩”的图形,与“耐克钩(图形)”商标极为相似。

  海关工作人员分析,这很可能是不法商人煞费苦心想出的新型侵权手法,遂一方面对货物予以暂扣,着手开始调查,另一方面迅速通知“耐克钩(图形)”商标权利人耐克国际有限公司。

  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经过派员确认,该批货物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立即向天津海关提出保护申请,并同时就深圳市某公司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而该批运动鞋的货主不仅不配合调查,还多次到天津海关吵闹、威胁,并以天津海关扣留货物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决驳回深圳市某公司的行政诉讼请求,维持天津海关的扣留决定。此后,天津海关依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另一方面,耐克国际有限公司诉该公司出口侵权货物的民事诉讼也最终胜诉。法院责令深圳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判决赔偿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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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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