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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召开驰名商标案件处理研讨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2 16:54:44 人浏览

导读:

商标局召开驰名商标案件处理研讨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部署,经总局领导批准,商标局于2005年9月16日、9月27日分别在浙江杭州、江西南昌召开驰名商标案件处理研讨会,来自北京等15个重点地区省份以及江西等9个省份工商局

商标局召开驰名商标案件处理研讨会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部署,经总局领导批准,商标局于2005年9月16日、9月27日分别在浙江杭州、江西南昌召开驰名商标案件处理研讨会,来自北京等15个重点地区省份以及江西等9个省份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办案人员分别参加了上述会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安青虎局长出席了在杭州召开的会议。他在讲话中强调,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十分重视、十分关注的一项工作,也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要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进工作的措施之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颁布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共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175件。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的批复发出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以维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处理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案件处理结果抄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安青虎还强调,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切实利益的重要体现,同时还是促进商标执法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推动力。各地工商机关商标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规范、及时地做好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工作,并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实务加强调查研究。

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讨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继续做好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截止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175件中,已经报送案件处理结果94件,占总案件数量的53%。“吉列”、“飞利浦PHILIPS”等涉外驰名商标案件目前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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