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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伟:企业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3 02:31:08 人浏览

导读: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副秘书长李春伟日前在接受多家媒体的联合采访中,就企业创新的有关问题,深入阐述了他的独特理解和政策建议。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副秘书长李春伟答记者问记者:我国企业近几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是否在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是否也相应的水涨船高?李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副秘书长李春伟日前在接受多家媒体的联合采访中,就企业创新的有关问题,深入阐述了他的独特理解和政策建议。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副秘书长李春伟答记者问

  记者:我国企业近几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是否在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是否也相应的水涨船高?

  李春伟:有观点认为科技研发投入占GDP的1%-2%,只能模仿;投入2%-3%只能吸收;只有超过4%以上,才具有创新能力。您认为目前我国企业和政府在创新领域的投入和扶持力度是否足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需要做哪些功课?

  科技研发投入(R&D)是企业自主创新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没有投入就创新就无从谈起,因此,根据研发投入指标去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有一定的道理。据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在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评价调查发现,2009年我国最优秀的创新型100家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4.59%,比较2008年的3.8%有大比例的提升。而“2009年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平均投入强度仅为1.63%。数据对比表明我国企业间研发投入高低差距明显。对比世界500强企业,其研发强度在5%-20%之间,微软、英特尔、AMD、甲骨文等世界著名企业研发强度超过了14%,我国优秀创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在企业创新中的作用主要为财税、经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起到的是引领和带动作用,政府支持固然重要,而且我国政府对创新企业的支撑政策越来越好,力度也越来越大,但政府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去帮助企业解决所有问题,因此,企业自主创新还是需要企业自身更多的投入。

  目前,自主创新成果保护体现在专利注册保护、商标注册保护、版权、设计等。我国企业首先要做好的是知识产权保护标的注册,运用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注册企业成果。其次是要利用好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现今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有172个,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有163个成员国,世界贸易组织有153个成员国,这些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已经在很大范围之内协调了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企业在维护自身权益上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

  记者:您如何看待中国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在世界上的地位?

  李春伟:首先,我们要明白衡量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水平的主要标准是什么?很多人可能认为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数。还有人认为是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创新机制建设水平等等。但这些都不能说是衡量自主创新水平的主要标准,而只是企业要寻求创新的必要条件。创新水平的真正衡量标准是企业自身能够创造自主创新条件的基础上,完成自主创新产品生产,成功实现市场化,并得到市场认可的程度。换言之,就是企业通过创新实现的销售收入规模。

  近年来,我国从政府到企业都对自主创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自主创新方面的研发投入、专利申请、人才培养等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据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在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评价调查发现,2009年我国最优秀的创新型100家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4.59%,比较2008年的3.8%有大比例的提升。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2010年我国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分别是1222286件、814825件,分别同比增长了25.15%和40.01%。这些发展成果说明了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那么,我国自主创新水平在世界上的地位如何呢?单从研发强度比较,世界500强企业研发强度在5%-20%之间,微软、英特尔、AMD、甲骨文等世界著名企业研发强度超过了14%,可见我国企业要走出国门与之竞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仅仅是我国企业在自主创新条件上与国际企业的横向比较。

  我们再说说之前提到的衡量标准的问题,也就是量化的销售收入。企业品牌是市场认可度最贴切的评判标准之一。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0年世界品牌500强显示,美国占据500强中237席,是当之无愧的品牌强国。法国以47个品牌数位居第二,日本以41个品牌入选席位排名第三。而中国仅有17个品牌入选。中国入围的品牌是诸如:央视、中国移动、工商银行、国家电网等资源垄断型企业或机构,它们聚集了全国的资源,是规模上巨大,并非由创新带动的市场认可。这些数据显示,中国品牌目前还难以满足发达市场对品牌差异化的要求,在国内形成的品牌价值无法复制到国外,同时中国缺乏国际水准的企业创意和品牌管理人才。

  从这一系列的数据比较分析中我相信我们看了以后心理都会比较清晰的判断出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到底是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了。

  记者:我们倡导自主创新已经许多年,您认为在哪些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

  李春伟:我国自主创新讲了这么多年,也做了这么多年,其实大家基本都了解创新从国家到企业,以企业为主体实现创新。国家要倡导创新、创造环境、培养人才、改革机制等等,企业要加强投入、完善机制、吸收人才等等。这些我想都是大家听得比较多,也报道了很多的创新基础条件。

  这些基础条件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我想还有更加重要的方面。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要出战略性的政策,最终要落实到企业,企业承担着创新的重任。我要谈的是企业如何利用好国家的创造的创新条件,去完成好微观创新的问题。而要做好微观创新,就要搞好企业人的创新思想建设和创新执行力建设,并使其有机结合。企业要取得自主创新突破性成绩,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企业要从思想上重视创新,但不能盲目创新。要结合自身人才队伍、科研实力、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分析面临的外部的竞争环境以及行业形势,制定突出创新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做出前瞻性的创新决策。要经过系统筹划、科学安排,相应出台涵盖创新体系建设、技术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创新团队打造、人才培养、创新文化培育等支撑和保障创新战略实施的系列举措。

  企业在考虑创新投入时,虽然要大胆投入,但是不一定资金投入越高越好,创新一定要讲究科学性,不能盲目创新。企业应该正确把脉自身运营情况,根据企业当前的实际能力,找准创新方向,寻找到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创新投入黄金分割点,尽力做出准确的创新投入选择。切忌为了创新而创新。

  第二,对国家宏观政策,企业要学会自我微观调节和矫正。

  我国的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制定了在国家投入、财税、补贴、打造创新示范区等一系列助力创新的优惠政策,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在这种宏观性政策大环境下,给企业自主创新带来的很大的发展机遇。但是每个企业都是个有差别化的主体,企业要善于辨别与其它企业和行业间的差异,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创新之路。国家宏观政策是国家基于全局考虑的政策,具有指引创新发展方向、调控国家创新局面的特点,宏观政策不可能对所有企业都面面俱到、覆盖所有企业在创新中遇到的问题,甚至有些可能会出现政策误区或偏差,这就需要企业有自我微观的调节能力、矫正能力。企业只有培养好自我调节能力和矫正能力,才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更好的做好自主创新工作。[page]

  第三,企业要创造自主创新的条件。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如何,就要看这个国家的企业创新水平如何,所以我们的自主创新把重点放在了企业的身上。企业要创造良好的创新条件,才能做好创新工作。如:企业官产学研的合作、企业内部创新机制建设、企业研发投入、人才培养等。有了创新的条件基础才能有创新成果。

  第四,要建设企业创新文化。

  创新文化的建设是企业创新执行力建设的基础。

  创新文化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企业活力激活的过程。创新文化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创新,同时要求企业管理层在管理中创新,并且以宽容,支持的态度去鼓励创新。

  创新不能特指某一个时间段,应该作为一种文化,长期作用于企业。企业要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文化氛围,鼓励创新;要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要通过环境氛围的营造、创新激励机制的建立,实现从观念引导到行动执行。

  记者:您如何看待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李春伟:自主创新指的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那么知识产权保护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保护自主创新的成果。

  自主创新能够促进企业技术更新,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应该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保证企业的核心利益不被侵犯。自主创新成果应该是小范围的享有,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大多不能成为公共产品,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创新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否则创新对企业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目前,自主创新成果保护体现在专利注册保护、商标注册保护、版权、设计等。我国在提倡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同时,制定和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自主创新成果加以保护,可见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两条腿走路。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使自主创新成果价值得到体现,创新积极性得到延续,创新群聚效应得到发挥,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才能得到强有力的支撑。(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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