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一枝玫瑰花》著作权案宣判 人民音乐出版社不构成侵权
导读:
1949年12月,万先生(笔名勉行)在新疆采风时对一首新疆舞曲记谱配歌词,取名为《相爱》。1956年,葛先生以《相爱》为基础改编了《送我一支玫瑰花》,并将改编后的歌曲发表在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合唱曲集》。1959年,勉行也在《群众音乐》发表了与葛先生改编歌曲内容基本相同的《送我一枝玫瑰花》。1986年5月,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声乐曲选集》载有《送我一枝玫瑰花》,署名为“新疆民歌、葛先生编曲”。万先生认为该署名并不正确,葛先生和人民音乐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先生对新疆民歌的“记谱配词”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因此万先生对《相爱》享有与其独创性相应的著作权。《相爱》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新疆民歌),为促进民歌的传播、发展,应允许对民歌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因此,葛先生对《相爱》的改编并不侵犯万先生的著作权,《送我一枝玫瑰花》的著作权应归属于新疆民歌的权利主体和对其改编有独创性贡献的葛先生。万先生主张葛先生和人民音乐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无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最后,法院驳回了万先生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万先生提起了上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首个奥运击剑世界冠军仲满,起诉江苏天地缘太阳能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了他的肖像,侵犯其肖像权。昨天市一中院判决天地缘公司赔偿仲满经济损失1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
怎样算侵犯肖像权?我们自己以肖像拍摄的照片、作的绘画如果被他人用来牟利,那么此时就侵犯了我们的肖像权。我国法律对具体侵犯肖像权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
核心提示:侵犯肖像权要赔偿多少?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详细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侵犯肖像权要赔偿多少?
特别授权代理的意思是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与之相对的是一般授权。当事人的授权书中应当载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