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法规 > 国家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05:15:08 人浏览

导读: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八年一月四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4月,杭州高新技术产业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四日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4月,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以下简称“试点园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为做好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以建设创新型城区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为重点,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推进通讯设备制造、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等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辐射能力强、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的“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在政府推动和指导下,充分调动企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上下互动,保证试点园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制度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动试点园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提升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环境,促进以“两强、两优、两新”(“两强”指通讯设备制造和软件、“两优”指集成电路设计和数字电视、“两新”指即动画和网络游戏)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3.政策引导与完善服务体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扶持和奖励政策,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专利产业化。

4.知识产权创造与知识产权环境建设相结合。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创造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利用国家级基地和特色园区的政策优势,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范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明显增长

从2007年开始,试点园区内企业专利申请量每年平均增长25%左右,到试点结束时,试点园区内企业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企业当年专利申请量的45%以上;区内“两强、两优、两新”重点领域的专利授权量占园区企业专利授权总量的60%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园区企业专利授权总量的35%以上。通过三年试点,力争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2006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申请国外专利数量有明显增加。

(二)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

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机制,探索知识产权作为投资生产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现代管理模式,引导、推动、扶持一批依靠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发展的企业,进一步加大试点园区专利技术产业化力度,企业授权专利实施率达到45%以上;推进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园区实施转化及产业化;60%以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page]

(三)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得到加强

进一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园区建设,实现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新的突破,累计拥有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0家、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30家、区级专利试点企业50家;争取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列入杭州市“版权示范保护基地”,力争15家以上企业列入“浙江省版权保护示范企业”。通过企业示范试点,以点促面,在园区内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和企业群落。

(四)知识产权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在原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联络点,70%以上产值上亿的重点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区公安分局成立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室,大力推进专利中介机构建设,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格局。

(五)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

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提高知识产权的产出,促进园区产业的发展。

1.培育知识产权创造源。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等大院名校的产学研合作,每年有30项以上科技成果列为市级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多种形式引进智力,加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每年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10家,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区位、政策、产业、人才聚集等优势,加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力度,在园区设立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提高园区知识产权的创造力。

2.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试点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的优势,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每年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300家以上,力争通过三年试点园区建设,培育孵化出10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

3.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制定各项相关政策,吸引和鼓励优秀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技术交易市场等中介机构进驻园区,联合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完善知识产权产权工作激励机制,加大财政对专利、标准、品牌等创新工作的扶持力度;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考核机制,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工作重点

(一)引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把专利工作纳入技术创新全过程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驱动力和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企事业单位科研立项过程中,加强对专利信息的分析研究,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对于研究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及时取得专利保护,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在市场营销中,既要重视自身专利权的保护,又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施、激励机制,探求知识产权作为投资生产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现代管理模式,把知识产权拥有量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方面的重要衡量依据;鼓励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和质量,形成具有战略发展意义的“专利池”,并以此为基础,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研制修订,促进专利上升为标准,形成一批专利、标准、商标相互融合的知名品牌,提高园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联合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信息检索、技术产权交易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三)筹建通讯产业专利数据库,为通信产业研发提供专利信息平台

通讯设备制造业是杭州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要建立通讯产业专利数据库,使杭州市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通讯设备制造企业及时了解国内外相关企业最新技术进展,开展专利技术预警研究,为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供有效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page]

(四)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杭州实习基地

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与杭州市、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互动机制。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队伍的专业技术力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行业的最新技术进展,提高企业的专利申请、保护和利用水平,为杭州市及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专利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也为专利审查员提供一个为企业专利咨询和服务的平台。

(五)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5次以上知识产权培训班,培训人员400人次以上,使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地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将《专利法》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园区普法教育内容,加强行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点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专利法》,激发广大群众发明创造的热情,形成全区尊重知识、乐于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的作用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杭州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共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重点加强“两强、两优、两新”为重点领域的专业数据库建设,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打好基础,也为试点园区内广大中小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提供服务;建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网,推动专利信息的利用,为研究开发、生产营销提供技术、法律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网,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及检索功能,为经济、科技、产业部门制定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提供专利信息查询服务。

(七)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完善符合园区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

组织开展企业专利工作现状的调查,分析园区专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形成《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和对策研究》调研报告,为做好园区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和杭州市《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专利工作规范》、《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试点企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重点选择1-2家重点骨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研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园区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供范例。

(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查处专利纠纷案件,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严厉查处打击各种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重点抓好生产制造、商品流通、技术贸易等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专利执法的综合协调,与公安、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协作执法,对严重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争取在基层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受理审判室,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九)开展“创意杭州”工业品设计大赛,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为更好地激发企业的发明创造热情,倡导以知识产权保护创意创新成果的理念,每年6月至11月与在杭高校等单位联合组织举办“创意杭州”工业品设计大赛,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园区企业积极参与,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合作,提高企业设计水平,实现“杭州制造”到“杭州创造”转变。

四、时间进度

(一)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07年12月)

1.建立组织机构。设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杭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为组长,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园区知识产权局,在试点园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并出台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措施;加大对街道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page]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出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专利工作规范》、《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试点企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4.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现状调查。分析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形成《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和对策研究》的调研报告,为做好园区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5.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联络点(工作站),广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6.建设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网和“数字电视专利数据库”等,完善知识产权园区试点的服务体系和信息通报机制。

7.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每年组织5次以上知识产权培训班,培训人员400人。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和科普宣传周期间开展群众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00人次以上,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8.开展专利示范试点工作。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2家;每年新增省级专利示范企业2家左右、区级专利试点企业10家。

9.积极开展版权保护。2007年争取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列为杭州市“版权示范保护基地”,10家以上企业列为“浙江省版权保护示范企业”。2008年以后,每年的版权示范企业数有新的增加。

10.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每年有30项以上科技成果在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转化并获市级以上财政资助。

11.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的培育。每年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或技术企业中心10家以上。

12.每年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2007年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0家。

13.组织开展“创意杭州”工业品设计大赛。每年组织企业参与“创意杭州”工业品设计大赛,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意识,推进企业从制造向创造方向转变。

(二)第二阶段(2008年1月—2008年12月)

1.杭州市政府、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共建“通讯产业专利数据库”。

2.杭州市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共建“专利审查员实习基地”。

3.初步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通过试点园区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发动,进一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基地和特色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重点骨干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长足进步,初步形成包括园区政府、基地和特色园区、重点骨干企业、中介机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4.组织探求企业专利战略研究。选择1—2家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5.开展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工作。2008年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累计达30家以上;力争今后两年在国家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建设上再有新突破。

6.联合工商、质监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7.2008年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0家,累计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0家。

8.召开园区试点中期评估会议。针对考核目标,总结前阶段试点园区工作情况,提出试点园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园区试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09年1月—2010年4月)

1.2009年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0家,力争通过三年试点园区建设,累计培育孵化出10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page]

2.进一步完善园区试点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园区试点各项任务指标按计划圆满完成。

3.做好园区试点工作的验收准备工作,2010年3月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杭州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组进行试点园区检查验收。

4.做好争创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的准备工作,制定示范创建园区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区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勤(国家知识产权局)

沈 坚(杭州市人民政府)

副 组 长:马维野(国家知识产权局)

赵立康(杭州市人民政府)

楼健人(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张 耕(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雷筱云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

周 军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吴才敏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李琳娜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范根初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郑健波  杭州市人事局

金 翔  杭州市财政局

沈建平  杭州市教育局

陈世安  杭州市贸易局

李强煜  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奚素勤  杭州市工商局

金耀耿  杭州市公安局

钱永红  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韩生健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张东涛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汤海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贵书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周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吕君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