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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制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4 11:43:17 人浏览

导读:

山东子站讯近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做好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分别对推进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政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业

  山东子站讯 近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对做好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分别对推进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政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业的诚信建设、依法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建立知识产权申诉举报渠道和落实监督责任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意见》规定,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行“四要四不要”文明办公活动,“要礼貌接待来访、要诚恳听取意见、要和蔼回答问题、要高效反馈意见”和“不要生硬怠慢、不要冷淡懈怠、不要推诿扯皮、不要敷衍应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严禁各级知识产权局管理干部在专利代理机构等经营组织中兼职从事经营活动;加强专利项目承担单位及专利权人、发明人队伍的诚信建设,对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经费和荣誉、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要根据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建立信用记录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诚信制度,建立诚信档案,记录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信用,对出现的不良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必要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或通报;积极引导和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行业新风,专利代理、评估、鉴定、信息检索服务、展示交易等机构应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执业、竭诚服务、加强自律、遵守执业纪律,开展公平竞争,严禁弄虚作假和恶意竞争;加强领导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政风行风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等。

  该《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对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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