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知识产权领域合作顺利、健康、有效
导读: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13日上午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阎晓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等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付双建说,在签署两岸合作协议的时候,有一个关于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专门协议,其中涉及商标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商标优先权问题,一个是两岸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协作机制。
他说,协议的签订解决了两岸关于商标申请优先权的问题,我们已经接受了台湾方面关于商标优先权的申请,正在审理。双方还有关于保护商标权的执法协作机制,现在这个机制运行非常良好,我们也接到了台湾“智慧财产局”关于有些商标被抢注的反映,有的已经解决了。
阎晓宏说,ECFA里涉及到版权的一个是关于执法双方的交流,我们之间的交流现在还是很密切的,双方都满意。双方叫互鉴认证机构,互鉴认证机构也通过了协议,在台湾提交了认证机构的报告之后,我们这边就会尽快办理。
贺化说,专利方面主要是关于两岸优先权,关于台湾同胞、台湾地区的优先权专利申请的效率问题。我们去年11月20日开始实行新的规定,台湾地区优先权的问题已经解决,我们已受理了相当数量的案件。(新华网 记者 章利新 任沁沁 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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