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国内知识产权动态 > 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和赤峰被批准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和赤峰被批准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3 14:34:35 人浏览

导读:

在9月7日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
  在9月7日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三省一区”知识产权工作协作会议会议上。包头市被批准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这是记者在包头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的。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共投入300多万元,对1338项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同时不断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共有82家企业被批准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知识试点示范企业,呼和浩特、包头和赤峰被批准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时婷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