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发展内在要求
导读:
中国目前正在全国范围举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正在成都进行督察的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一语道破了中国此举的个中缘由,他说,保护知识产权首先是中国自身发展内在需要,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紧迫需要。
“我们要尽可能缩短这个过程(盗版泛滥),这对国家有利。只有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加依赖于知识产权,更加依赖于智力成果的创造和使用,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彻底转变。”阎晓宏说。
中国政府目前正下大决心消除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共同挂牌督办一些重大案件。据透露,目前,这些案件的查办工作已经取得重要进展,28起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已依法宣判的案件有5起,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审判阶段的案件10起,其他13起案件正由公安机关抓紧侦办。
“解决(侵犯知识产权)这个问题必须要有一个过程,我们现在就处在这个转折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我们需要上下一致。”阎晓宏说。
实际上,中国近年来科技创新事业的迅猛发展也令自身迫切需要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年度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百万件,达到122.2万件。2010年11月公布的《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则透露,中国的发展目标是在2015年使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年申请量达到200万件,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进入世界前两名。该战略明确将通过专利保护鼓励创新,让技术创新成为中国经济新的驱动力。
汤姆森路透集团2010年10月份发布的知识产权报告则预计,中国专利申请将在2011年在世界居领先地位。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的“双轨制”。中国已经普遍在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国务院还建立了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领导、协调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四川省政协委员,香港黄潘陈罗律师行合伙人陈志雄认为,中国极具特色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具有执法程序简便、查处速度快等特色,是当前保护知识产权有效的措施之一。
然而他也认为,在司法途径保护方面,有很多被侵权者感到与侵权者打官司费力费时不值得,这说明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设计上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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