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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进度网上发布制度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23:15:10 人浏览

导读: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进度网上发布制度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02-06生效日期:2004-02-06发布部门:安徽省建设厅发布文号:建管[2004]25号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数字安徽”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进度网上发布制度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06 生效日期: 2004-02-06 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管[2004]25号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数字安徽”和“信用安徽”建设,为切实做到务真求实,全面掌握工程款支付基础情况,准确快捷地了解各地动态,杜绝新欠工程款现象发生。从3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进度网上发布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程款支付进度网上发布数据,要具体到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上。按工程建设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省辖市(包括下辖市、县)负责采集。水利、交通、电力、信息产业等专业工程和省重点工程项目,由水利、交通、电力、信息产业等专业部门和省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设立专门网页(格式请从www.act.org.cn网上下载),并于2月15日前将IP地址报省建设厅。
  2、上网发布方式,采用全省省、市两级政府(或部门)网站联动,由省建设厅网站(www.ahjst.gov.cn)和省建筑管理信息网站(www.act.org.cn)作为发布全省情况的主页网站,与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网站上设立的专门网页固定链接;专门网页上的具体数据更新和网页刷新工作由负责数据采集的各市和省直部门随时完成。
  3、上网发布数据分两个模块,一块是已竣工工程建设项目或2003年12月31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工程款清欠进度情况,详见附件一;一块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支付进度情况,详见附件二。
  4、网上发布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请与省建设厅信息中心方东同志联系,电话0551-2871246;或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周元楼同志联系,电话0551-2871502。
  二〇〇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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