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应写明什么内容
导读: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写明:(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4)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5)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以上规定进行了归纳,调整为: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格式仲裁裁决书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字第号申诉方:被诉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案由:(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述的意见)查明:(写明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
网网友提问:请问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应该有哪些内容呢?律师回答: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与诉讼的强制执行期限一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
仲裁结果出来了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等。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都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对法官裁判不满是不能够投诉的,但是若是对一审的判决或者是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
父母遗产不能申请仲裁。因为法律规定,婚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