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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 2020-04-29 17:05:31 0人浏览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具体的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和期限;以及被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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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培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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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培源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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