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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一批欠贷农信社贷款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3 21:55:32 人浏览

导读:

11月5日晚8时,记者陪同市庐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浔阳区海会镇一批欠贷者家中执法,庐山区法院强制执行一批长期拖欠信用社贷款不还的老赖。据了解,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是国家支持农民创收支付的一项惠农政策,由政府对贷款农户实施全额补息的优惠政策,

  11月5日晚8时,记者陪同市庐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浔阳区海会镇一批欠贷者家中执法,庐山区法院强制执行一批长期拖欠信用社贷款不还的“老赖”。

  据了解,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是国家支持农民创收支付的一项惠农政策,由政府对贷款农户实施全额补息的优惠政策,农民发展生产将享受到前所未有的资金支持而深受欢迎。然而,却有一批享受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借贷户赖账不还,严重影响了农信社的资金流转以及信贷工作,因此,这批拖欠农信社贷款的借贷户面对庐山区法院的强制执行下,将还清所有本金和利息。

  据庐山区法院执行局彭宝池庭长介绍,海会镇有一批长期拖欠农信社的借贷户,这批借贷户通过向农信社小额借贷发展生产发家致富后却赖账不还,其中有几户是典型的“老赖”,其恶劣的行为带动和影响了一批村民。海会镇银门村一借贷户村民李平雄,于2006年9月14日向九江市浔阳区海会镇高垅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万元办水泥厂跑运输,2007年9月贷款到期后他却不肯还钱,农信社人员在法院判决下达后多次上门催款,李某总称自己没有钱或躲避不见。在法院强制执行当晚看到,李某家中却不缺高档家电用品,冰箱、冰柜、电视等电子产品一应俱全。另外一名欠贷户也是海会镇村民李保松,他于2005年5月8日在信用社贷款1万元,贷款期一年,利息为2575.44元,应连本带息支付12575元,但是,李保松跟李平雄一样,一再称自己没有钱,并且还扬言:“人不死债不烂,欠债不还能奈我何?大家都可以贷款不还,农信社不会把大家怎样的”。其语气猖狂态度恶劣有钱不还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很大,不少借贷户纷纷效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本次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共有11户被执行人,仅仅在海会镇银门村就有7户被执行人,他们的这种行为给国家带来了损失的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彭宝池庭长表示,“今晚对这11户被执行人都下达了支付令,限令他们尽快归还这些贷款,如果被执行人在期限内再不还钱,我们要依照民事诉讼法来进行处罚,实在有条件执行拒不执行的甚至上升到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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