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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出租屋 租客住上放心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2 22:58:37 人浏览

导读:

宝安出租屋管理奏出和谐乐章系列报道(一)熟悉宝安37区的人都知道,这里有近5000人租住,60%的居住者以拾破烂、收废品为生。在出租屋集中整治之前,这里的管线随意乱拉乱接,电线裸露老化,易燃废品堵塞通道,几平方米的厨房甚至有10多个煤气罐排排坐现在,经过集中的

  宝安出租屋管理奏出

  和谐乐章系列报道(一)

  熟悉宝安37区的人都知道,这里有近5000人租住,60%的居住者以拾破烂、收废品为生。在出租屋集中整治之前,这里的管线随意乱拉乱接,电线裸露老化,易燃废品堵塞通道,几平方米的厨房甚至有10多个煤气罐“排排坐”……现在,经过集中的整治之后,宝安37区的面貌已焕然一新。

  近日,记者走访宝安区出租屋整治办获悉,宝安区出租屋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全面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围绕出租屋存在的安全、消防、治安三方面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实现出租屋隐患数、消防安全事故数、刑事发案数大幅下降,使出租屋安全条件、治安环境、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清拆乱建,降低人均租住密度

  在整治行动中,宝安区出租屋整治办对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阁楼、棚盖或者在天台上乱搭建者,及将最小出租单位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的“房中房”者,坚决要求其拆除和恢复原貌;对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一律按照超出1人罚款500元的标准处罚,并监督整改,降低租住人员居住密度。

  今年3月,出租人姚某将西乡街道钟屋社区一套28.32平方米的房子出租给林某使用,而林某又将该房安排给其公司员工农某、谭某等6人居住。姚某出租该房屋时,未明确告知承租人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也没有明确要求该房屋最多可居住的人数,导致该房屋的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法定标准,违反了《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清除隐患,严厉追究事故责任人

  严厉查处利用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为,重点查处出租屋内的废品收购点,全面整治生产、仓储和员工集体宿舍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对使用直排式热水器、非法瓶装气、私接电线等存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的出租屋,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严厉追究出租屋业主和管理人责任。

  今年2月,西乡街道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管辖的小区出租屋内发生一起夫妻冲凉双双触电身亡的意外事故。经查,该小区共有四套房屋出租,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将小区内出租房屋和业主或者管理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按月向出租屋管理机构通报,其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被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死者家属支付了赔偿金110多万元。

  疏堵结合,对无证经营一查到底

  本月4日,宝安区大浪街道组织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执法、安监、城建、出租屋管理等多部门对辖区进行了出租屋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一家无证照“牙科诊所”,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了该诊所非法行医的相关物品,并张贴了取缔公告。

  据了解,宝安区出租屋整治工作要求全区各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出租屋无照经营活动,重点清理“六小场所”(小歌舞厅、小旅馆、小影吧、小游戏厅、小门店、小作坊),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办证,纳入管理;不符合办证条件、存在治安、安全隐患的,依法查处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对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区整治办负责人说:“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决不手软,将对相关人员一查到底。”

  自主创新,推广视频门禁系统

  出租屋整治并不是简单的字面意思,而是一项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的工作。它要抓好后续管理,要完善小区道路、路灯、消防等基础设施,要加强围合式小区建设,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防止各类隐患回潮。因此,宝安区将出租屋整治工作与社会治安、城中村综合整治、推广“视频门禁”系统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保障整治工作整体推进。

  民治街道在区“业主自筹一点,股份公司补贴一点,政府奖励一点”的指导原则下,民治街道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探索出“业主自筹经费作为启动经费,建成验收后,街道对每套系统给予经费的50%作为奖励”的经费筹集办法,并于今年4月选定了沙元埔、宇丰城、龙塘新村、牛栏前新村四个社区进行试点建设。

  据悉,实施了视频门禁系统以后,居住人员要申请门禁卡就必须凭有效证件到物业管理处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信息准确齐全,便于全面掌握居住人员的有关情况,同时由于系统可识别居住证和身份证,且实行实名登记,有助于及时识别、发现在逃人员,极大地震慑了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

  综合整治,得到各方面配合协作

  出租屋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全区性的重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阻力很多,难度很大,尤其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协作。各街道、各职能部门、社区工作站既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又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区整治办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通报、督察督办、台账管理等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部门协同作战,创造了多部门联合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成功经验,在具体工作中创造了一系列新举措,切实打造了更多的“放心”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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