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手续有哪些
导读:
在农村,很多地方都有可能随时被政府征收了,政府如果想要征收大家的土地,也是需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需要准备齐全的手续,那么农村征地手续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1、对于农民的征地补偿普遍做到3至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当前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与耕地产值这个单一指标相挂钩,而且取的是前三年的平均值,这里的“平均”是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平均,而非某一户或某一村的“平均”,这样的“平均”结果就更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农村征地手续有哪些”全部内容。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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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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