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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0 20:02:17 人浏览

导读:

建设用地一般是指用来建设的土地,对于建设用地来说,建设用地需要及时的去进行相应的一个申请,因为土地的性质是不能够轻易的改变的,那么农村的建设用地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建设用地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建设用地一般是指用来建设的土地,对于建设用地来说,建设用地需要及时的去进行相应的一个申请,因为土地的性质是不能够轻易的改变的,那么农村的建设用地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建设用地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农村建设用地是怎样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二、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费包括四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和安置费是直接给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的。而土地补偿费是给集体的,由集体的成员根据不同的需要商量如何处置。

  三、征收未办理过户的房屋时征收补偿款该给谁

  征收房屋时房屋已经进行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

  首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以看出,房屋征收的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同时,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仍归房屋出卖人所有,买受人仅享有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交付房屋、配合办理过户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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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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