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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补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07:16:4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农村地区,如果实行新农村建设,是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的,具体来说就是可以补偿受到影响的村民一定的补偿款,那么新农村建设如果需要补偿的他是多少钱呢?我们在补偿的时候需要如何的进行补偿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农村建设补偿多少钱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农村地区,如果实行新农村建设,是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的,具体来说就是可以补偿受到影响的村民一定的补偿款,那么新农村建设如果需要补偿的他是多少钱呢?我们在补偿的时候需要如何的进行补偿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农村建设补偿多少钱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新农村建设补偿多少钱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注: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二、城市建设用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工作要求

  《通知》对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居住问题,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合理进行住房拆迁的补偿安置,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同时,还要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征地批后反馈制度,建设用地批准后6个月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通过在线报送系统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农村建设补偿多少钱的相关知识,对于补偿来说,补偿款的金额是比较重要的,我们要及时的关注。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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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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