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南)征字[2012]第01号
导读: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第25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盐都区新都办事处伍冈居委会、亭湖区伍佑办事处构港村、民主居委会、伍西村、洋桥居委会境内14.409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苏政地 [2011]850号),批准用途为道路用地。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址范围)
该道路位于盐都区新都办事处伍冈居委会、亭湖区伍佑办事处构港村、,民主居委会、伍西村、洋桥居委会境内,征收范围详见宗地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14.4097公顷。其中:耕地9.3571公顷、其他农用地1.4961公顷、建设用地1.7354公顷、未利用地1.821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耕地、其他农用地、非农建设用地盐都区16000元/亩 ,未利用地8000元/亩;亭湖区18000元/亩,未利用地9000元/亩
2、安置补助费标准:盐都区农用地14000元/人;亭湖区17000元/人。
3、水利设施补偿标准:1000元/亩
4、青苗补偿标准:盐都区1120元/亩、亭湖区1260元/亩(耕地面积)[page]
五、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社保安置。按照盐政发[2006]027号《盐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将进入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不低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
一、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一)农业立法不断加强、成效显著,农业领域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
石家庄规划局终审被判行政许可违法作者:曹天健发布时间:2008-10-0608:26:44“十一”前夕,历时两年零六个月的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发区某企业状告该市规划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村居经济取得长足进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村居开展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村居“两委”是基层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