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业招商 > 外商独资 > 外商独资企业 > 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的经办手续

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的经办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6 15:34:37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4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8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无需得到外汇局逐笔批准。外商独资企业在对外

  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4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 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8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无需得到外汇局逐笔批准。”外商独资企业在对外担保的三种方式中的经办手续情形大致如下:

  1、对外保证的办理

  外商独资企业以其财产对外保证(不论是为自身或他人债务),无须经外汇管理局审批,但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到外汇局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2、对外抵押的办理

  外商独资企业以其财产对外抵押(不论是为自身或他人债务),无须经外汇管理局审批,但须事先经企业原审批机关(即外经贸委)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还应当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手续。

  3、对外质押的办理

  外商独资企业以其股权对外质押(不论是为自身或他人债务),无需经外汇管理局的审批,但须事先经企业原审批机关(即外经贸委)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还应当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手续。

  因此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时,应当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手续。外汇局在为外商独资企业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手续时,须按上述规定予以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予以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