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
导读:
从形式上看,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极为相似。许多人甚至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划等号,从根本上否定众筹融资的合法性。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 非法集资法律风险
从形式上看,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极为相似。许多人甚至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划等号,从根本上否定众筹融资的合法性。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即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因此是不恰当的。
2. 股份代持引发的法律风险
股权众筹的实际投资人经常人数众多,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有上限限制。实际投资人只有借助股份代持模式才能够成为项目公司的(隐名)股东。因此,股权众筹必然要面临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
3. 项目发起人和融资平台欺诈的风险
众筹融资的项目发起人、平台与投资人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项目发起人和平台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拥有充分的信息,投资人则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知之甚少。众筹融资的投资人进行的都是小额投资,不可能亲自或者聘请第三方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因此,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欺诈风险难以消除。
4. 众筹融资被认定为“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
我国《证券法》第10条对公开发行证券作了明文规定,并且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众筹融资平台在募集资金过程中经营要面对不特定对象,其人数常超过200人,很容易违反《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
股份代持源自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但是,受托人仍可能实施侵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如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转让代持股份或以代持股份进行抵押融资。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如何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下述措施:
①将代持股份写入公司章程或出资人协议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受托人擅自处分股份的行为。
②将代持股份办理质押登记,提前约定高额的违约责任以保护委托人利益。
③将公司股份代持的情况作为公司章程或出资人协议的附件,把隐名股东持股及委托持股的情况进行公开,使公司所有股东都知情。受托人处置委托人的股权会受到其他股东的监督,发生争议时也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鉴于股份代持时间较长,其间可能会发生法律、政策的变化,所以应该在协议里针对可以预见到的变化及其影响进行明确约定。此外,协议中还应当就一些特殊的问题提前进行约定,如分红的时间和分红的比例,以及分红的方式是由公司直接汇入委托人账户,还是汇入受托人账户再由受托人转交委托人账户等。这些都是规避风险的很好的办法。
总的来说,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投资人的权益缺乏明确保障、信用机制缺失、众筹还面临着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股票等法律风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众筹融资如何改善传统融资难和贵的现象?众筹融资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传统融资的发展,了解众筹融资改善传统融资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把握:传统融资
核心内容:众筹融资自身有什么风险?众筹融资虽然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依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众筹融资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而众筹融资本身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主
我国刑法中没有非法融资罪,非法融资行为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两种罪名都是没有死刑的。《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非法融资的行为人被判刑之后,其债务仍然应当进行偿还;被判处刑事处罚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融资租出的固定资产属于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或因资金周转暂时困难或为减少投资风险,借助于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经营
贸易融资的表现形式是进口押汇、限额内透支、进口代付、远期信用证、出口托收押汇、出口保理押汇、进口托收押汇。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
融资融券合约到期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合同进行续约,但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
个人进行证券融资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有:年满18周岁;从事证券交易不少于6个月;开户资料规范,账户状态正常;具有收入来源和可支配财产;一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