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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出口关税宏观调控力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30 09:56:18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海关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2月我国累计出口水泥508.4万吨,价值1.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4%和30.9%,呈现量增价扬的特点。于是在此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力度,适时征收水泥出口暂定关税,控制水泥出口回升态势。水泥出口量止跌回升

  近日,海关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2月我国累计出口水泥508.4万吨,价值1.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4%和30.9%,呈现量增价扬的特点。于是在此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力度,适时征收水泥出口暂定关税,控制水泥出口回升态势。

  水泥出口量止跌回升

  我国近年相继出台了《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水泥工业发展产业政策》等行业指导性政策,同时继2006年9月起下调水泥出口退税率并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后,又于2007年7月起取消水泥出口退税,对抑制水泥出口起到积极作用。去年下半年起,我国水泥月度出口量呈逐步下降态势,由6月的344.2万吨下降至12月的185.7万吨。

  不过,今年月度出口量止跌回升迹象明显。海关数据显示,1、2月出口量分别达241.7万吨、266.7万吨,环比分别增长30.2%和10.3%.其中出口水泥熟料283.5万吨,增长0.9%,占同期水泥出口总量的55.8%;出口硅酸盐等成品水泥222.7万吨,增长18.6%.

  有分析认为,之所以出现出口回升,一是国内水泥产量快速增长,需求相对下降。2007年全国水泥产量达13.5亿吨,增长13.48%,为历史最高水平。加之房地产投资增幅回落,对水泥需求相对下降,导致供过于求。二是国际建筑业快速发展带动了水泥需求增长,而发达国家为保护环境,普遍限制本国水泥产业发展,导致国际市场供给相对不足。

  出口集中于沿海地区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国内水泥产业全年利润总额240亿元,同比增长60%,水泥行业扩张动力依然较强,特别是西部部分省份属鼓励类项目,致使部分地区水泥固定资产投资仍保持较高水平。

  然而海关认为,我国水泥生产企业总体规模较小,平均产能仅为20万吨,与国外企业平均60万吨的生产规模仍存在较大差距。工艺流程上虽近年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55%之上,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90%的水平,总体能耗问题依然突出。并建议,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力度,适时征收水泥出口暂定关税,控制水泥出口回升态势;加大水泥生产过程的环保监督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加快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投入,实现水泥产业增长方式转变。

  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孔祥忠之前指出,我国的水泥出口仅是一种市场调节手段,在国际水泥贸易中仅占20%以下份额,今后不排除对水泥出口采取征税政策的可能性。

  据悉,从出口水泥、熟料的省份、企业来看,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安徽、山东和江苏是出口大省;海螺是最大出口商,其次是山水、港源(07年并入中联)及日本太平洋和台湾嘉新水泥(07年并入台泥)。海螺已表示会随着国际水泥市场的需求调整水泥的出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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