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大石桥市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导读: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0040333
大石桥市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已由营口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和地方自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高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开发任务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1个,开发面积1.3万亩,项目区在大石桥市高坎镇东风灌区,对东风站八支渠以下的支、斗、农渠系配套工程建筑物进行相应的建设和渠道防渗及七、八支沟以下的斗、农沟系清淤整形。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1)渠道防渗:支渠混凝土板衬砌1条,总长度5.3km;斗渠1/2UD120混凝土U渠防渗共22条,总长度11.1km;农渠UD60混凝土U渠防渗共204条,总长度46.03km;(2)配套建筑物:改建斗渠进水闸22座,农渠进水闸204座,田间分水口1306处,斗渠农道桥3座;(3)排水沟清淤整形:支沟2条,总长度16.10km,斗沟21条,总长度17.56 km,农沟212条,总长度42.40 km;(4)机耕路:支路10.6 km,斗路11.1km。
本工程计划工期:2010年9月20日~2011年4月30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page]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10年8月19日~2010年8月25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甲)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玖万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8日9:30,开标时间为2010年9月8日9:3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大石桥市财政局十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高坎镇人民政府
电 话:13841726168
联 系 人:朱俊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甲
电 话:024-23863092
传 真:024-23863092[page]
联 系 人:王 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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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