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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上县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建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1 16:30:30 人浏览

导读:

皖水招公告〔2010〕015号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局委托,对阜阳市颍上县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200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道路、井桥涵等建设工程

皖水招公告〔2010〕015号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局委托,对阜阳市颍上县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200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道路、井桥涵等建设工程位于颍上县六十铺镇、红星镇内,主要工程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机井、地埋管节水灌、桥梁、涵桥、道路等,工程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其中:

施工1标:二框沟-颍红路砼路面宽5m、长4.37公里,吴昌圩孜-红六路砼路面宽5m、长0.72公里,前吴西-红六路、砼路面宽5m、长0.8公里,共计混凝土路5.89公里。桥梁24座。

施工2标:徐庄-红六路砼路面宽5m、长0.75公里,第三截岗沟-红星砼路面宽4.5m、长1.55公里,王庄-红六路砼路面宽5m、长0.87公里,共计混凝土路3.17公里。桥梁35座。

施工3标:新打机井52眼,井房64间,64眼机井配套地埋管节水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1标、2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4)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3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4)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page]

2010年1月20日2010年1月26日8:3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103室)出售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⑥其它能够证明其履约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其中①、③、④、⑤四项须核验原件,③、④二项复印件包括年审及变更记录。所有出示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每个潜在投标人限投两个标段。在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局组织的2009年度项目前4次招标中任一标段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施工单位,本次招标不再接受报名投标。

踏勘现场及召开标前会: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标前会。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局

联系人:刘东亚

电话/传真:0558-2173200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邮 编:230088 [page]
联 系 人:王东原
电话/传真:0551—5738051/ 5738050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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