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煽动亲戚暴力抗法 围攻法院执行人员
导读:
本文讲的是法院执行。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案时,遭到永宁县城关派出所协警员王明开着警车阻拦。...
协警煽动亲戚暴力抗法 围攻法院执行人员
核心提示: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案时,遭到永宁县城关派出所协警员王明开着警车阻拦。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明出示证件后,王明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并煽动其亲戚李生伏等人暴力抗拒法院执行,围攻执行人员长达三小时。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刘X与罗X、李X忠、王X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永宁县城关派出所协警员王明暴力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城关派出所拒不配合法院执行,造成法院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昨天,银川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贾奋强听取了兴庆区人民法院对此事的汇报,要求各级司法部门坚决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干警。
2007年9月17日,刘海与罗X、李X忠、王X成的民间借贷纠纷诉上法庭,兴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罗X支付刘海借款5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650元,李X忠、王X成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罗X、李X忠、王X成下落不明、无财产线索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2008年11月20日,申请人刘海在永宁县永红加油站发现被执行人王X成拥有的宁A-92641桑塔纳轿车后,立即通知法院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在执行干警赶赴永宁过程中,申请人阻拦被执行人王X成转移车辆时,被王X成之子、永宁县城关派出所协警员王明开着警车、带着另一名协警员以处理报警为由,强行将该车辆开到永宁县城关派出所院内。当法院执行干警赶到永宁县城关派出所,依法向王明出示证件,并依法决定扣押该涉案车辆时,王明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并煽动其亲戚李生伏等人暴力抗拒法院执行,围攻执行人员长达三小时。后法院执行庭及时增派干警才控制住局面,并将涉案人员王明、李生伏带回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该涉案车辆当日留置在永宁县城关派出所内。11月21日,被执行人王X成私自将该车辆过户转让给他人,造成执行标的丧失,案件无法执行。
据了解,本案执行过程中,兴庆区人民法院曾要求永宁县城关派出所人员配合法院执行,但他们不予配合。
“冲动”的协警员 “沉默”的派出所
强行将法院执行标的 (王X成车辆)开到派出所院内,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并煽动亲戚等人暴力抗法,围攻执行人员。协警员王明为何如此“冲动”?原来,王X成是王明的爸爸。
对法院要求配合执行的要求不予配合,莫名其妙地造成王X成私自将留置在派出所内的涉案车辆过户转让给他人。永宁县城关派出所人员为何如此“沉默”?原来,王明是永宁县城关派出所的协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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