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置换平稳推进
导读:
自从5月18日地方债务置换正式启动以来,时间已超过两个月,地方债发行总额也已接近1.3万亿元。从已发行结果看,市场对于地方债的认可度保持平稳,置换融资成本也普遍低企。曾经一度困扰债券市场的供需矛盾正在逐步得到化解,地方债务置换也开始平稳推进。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近1.3万亿地方债获平稳承接
据WIND统计,自江苏省今年5月18日公开发行第一只地方政府债券以来,截至7月23日,各省级政府及计划单列市政府已累计发行272期、12885.37亿元地方债。其中,在截至7月17日的两个月时间内,共计发行251期、12500.45亿元。
来自招商证券的统计进一步显示,自5月18日至7月17日的发行总量中,按债券类型来分,一般债券合计发行11435.09亿元,占比91.5%;专项债券发行1065.36亿元,占比8.5%。其中,平均每只一般债发行金额58.3亿元,平均每只专项债发行金额为19.4亿元。按照债务类型来分,新增类债券合计发行3376.29亿元,接近全年计划发行规模的一半;置换类债券合计发行9124.16亿元,其中定向置换占比为20.9%。
发行定价方面,公开发行的地方债较指导利率区间下限上浮较小,定向承销发行的地方债则上浮幅度相对较高。具体来看,截至17日,在公开发行的179只地方债中,有81只紧贴投标下限,86只高出投标下限1个BP。而在72只定向承销发行的地方债中,发行利率上浮的比例均比较高,55只地方债的发行利率均较投标下限上浮15%,上浮比例超过15%的有8只,仅有7只地方债发行利率上浮较小(不超过6BP)。认购倍数方面,公开发行的地方债的全场投标倍数均值为2.32倍,低于同一时期国开债的平均倍数(3.21倍),但高于国债的平均倍数(1.99倍)。
总体而言,自地方债置换发行启动的两个多月以来,接近1.3万亿元的地方债获得了市场的平稳承接,置换融资成本也普遍低企,显示出债市资金较强的接纳能力。
新增投资需求有望显著增长
不可否认,大规模地方债置换引发的供需矛盾担忧,已经成为近段时间以来制约债市行情的一大关键因素。从供给角度来看,下半年宽财政将大概率得以延续,在此背景下,年内还有可能推出第三批置换债,城投债发行也有望放量,从而成为基建融资等实体经济稳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另一方面,未来一段时期新增的各类投资需求,也有望大大对冲和缓解市场的供需矛盾。
日前,货币当局宣布进一步大幅向境外投资者开放银行间市场,银河证券就此指出,央行此举将对缓解供需矛盾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中国债券市场目前的收益率水平对于海外投资者具有明显吸引力,这一举措势必会给债券市场带来大量外部新增资金。
国泰君安则指出,在经过此前A股市场短时间的急速重挫之后,部分撤出股市资金对债券投资需求也将会升温。同时,继2013年年中的“钱荒”以来,余额宝等各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目前正降至历史低谷,而社会负债端资金利率的坚冰也正在被打破,相关大类资产配置的效应,将为债市带来新增需求。
此外,针对各家政策性银行分别获得央行和财政部追加注资的传闻,分析机构纷纷表示,此举一旦落实,无疑将大大缓解利率债市场的另一个供给来源,从而进一步减轻供给压力对于市场心理的冲击。
(原标题:地方债务置换平稳推进 债市供需矛盾趋于缓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自从5月18日地方债务置换正式启动以来,时间已超过两个月,地方债发行总额也已接近1.3万亿元。从已发行结果看,市场对于地方债的认可度保持平稳,置换融资成本也普遍
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政府近日推出了一系列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计划的措施。中国多措并举不仅可以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也可以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的生成速度,利好
核心提示:随着财政部万亿地方债置换计划出炉,我国地方存量债务的治理大幕正式拉开。什么是存量债务置换?为何要推进推进存量债务置换?从当下形势看,推进存量债务置换,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凭借控股权对不良负债企业进行重组改造,不仅提高了追回权益的保证程度,而且有可能以此为契机辟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新路。在当前企业不良负债严重、银行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