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导读:
证据对案件的判断是非常重要的,怎样的证据是有效证据,但有时候证据并不一定是案件的事实,所以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非常考验法官的判断能力和对证据的审查能力。那么刑事证据效力如何认定呢?法官怎样根据证据认定事实呢,下面由律师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法官怎样根据证据认定事实
从本质上讲,法官审理案件,一是认定事实,二是适用法律。客观或比较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而借以认定事实的根据则是证据。大家知道,诉讼所涉及或争议的事实,是过去已发生的客观事实。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不可能事先介入或见证(如果法官事先介入或见证该案件,该法官就成为该案件的当事人或证人,不能参加该案件的审理工作),更不得事后凭空推断,只能而且必须凭借能够证明当时客观事实的一切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当事人的陈述等)来认定事实。
以民事审判为例,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主要应由双方当事人提供。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向法庭举证并进行质证。法官基于行使审判权的职能,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以及证据规则,进行法庭调查,发现、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据资料,以尽可能地查清客观事实,为适用法律和作出裁判做好准备。从上述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听取当事人举证、质证和发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资料的过程。证据决定事实,事实决定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决定裁判,因此,法官审理案件必须遵循“以证据为基础”的客观规律。证据及有关制度对于认定案件事实乃至裁判具有极端的重要性。
二、刑事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
三、刑事诉讼证据审查认定规则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方法和步骤。
审查刑事诉讼证据,应当采用鉴别、比较、实验、印证、质证、对比、分析等方法,逐查和综合审查。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内容和顺序。
审查刑事诉讼证据,应当对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按顺序进行审查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过程,实际上是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和根据真实合法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审查和认定证据至关重要。如果,有关定罪量刑的某一证据在审查认定上出现偏差,就会直接导致案件处理结果大有不同。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刑事证据效力如何认定的回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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