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事证据证明要求

刑事证据证明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08:40:35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和解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刑事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双方一致达成了和解协议,这里要注意适用刑事和解的前提是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那么刑事证据证明要求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证据证明要求
  •   我们生活的社会是法制化不断加强的社会,而且现在我们的法制化意识会因为这样而得到提高。所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会把公平公正的道理当做准则,而且我们说出去的一些话都是需要质证的证据的,不能空口白说。那么刑事证据的分类和证明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证据的分类和证明标准及其相关问题。

      一、刑事证据的分类和证明标准: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

  • 行政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但需要是经过合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才是有效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视为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视为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

  • 证据对案件的判断是非常重要的,怎样的证据是有效证据,但有时候证据并不一定是案件的事实,所以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非常考验法官的判断能力和对证据的审查能力。那么刑事证据效力如何认定呢?法官怎样根据证据认定事实呢,下面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法官怎样根据证据认定事实从本质上讲,法官审理案件,一是认定事实,二是适用法律。客观或比较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而借以认定事实的根据则是证据。大家知道,诉讼所涉及或争议的事实,是过去已发生的客观事实。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不可能事先介入或见证(如果法官事先介入或见证该案件,该法官就成为该案件的当事人或证人,不能参加该案件的审理工作),更不得事后凭空推断,只能而且必须凭借能够证明当时客观事实的一切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当事人的陈述等)来认定事实。以民事审判为例,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主要应由双方当事人提供...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周兴华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打人”这个问题。

      我国证据种类有八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故能够证明打人、伤人的证据有目击证人的证言,伤者的陈述、打人者自己承认打人的陈述,住院医疗的医疗诊断书、伤情照片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现在打人事件经常发生,隔三差五的就能看到新闻报道,如果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受害者就会起诉施暴方,那么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打人?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无利害关系的目击证明是最佳的证据。(利害关系人指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

      2、如果当事人承认,不管旁观者是否利害关系人,都可作为证据。

      3、有被殴打的事实,如医院治疗证明、外表伤害等。

      4、如对方不承认,必须找到2个不相关的无利害关系的人,这样就可以直接对其处罚的。有些地方只要1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也可以处罚。

      5、轻伤以上需要进行法医鉴定,才能侵权人进行。轻微伤以下不用鉴定,凭县级以上医院的治疗证明就可以。

  •   刑事证据认定标准主要有三点: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

      2、经过查证属实;

      3、不属于非法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六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

  •   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非法证据,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产生。我们提供收集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上认定标准呢,那么刑事证据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2018最新刑事证据认定标准。

      一、 刑事证据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证据的认定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第128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

  • 刑事辩护证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收集:1、可以委托辩护人收集;2、可以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及量刑轻重事实的相关证据;3、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