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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5:24:16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证据的分类可能很多人都以为说的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内容,那么,刑事证据分类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刑事证据分类
  • 现在大部分的人都接触得到互联网,有些犯罪分子利用这个形式创造了互联网犯罪,还有些刑事案件虽然不是互联网犯罪,但是在案件也会有电子证据,对于电子证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其进行了分类,那么刑事电子证据怎么分类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刑事电子证据怎么分类从电子证据的存在状态来看,可以分为静态电子证据和动态电子证据。静态电子证据是指计算机处理、存储、输出设备中存储、处理、输出的证据,例如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计算机文档、计算机音频、视频文件等。动态电子证据是指计算机网络中传输的电子证据,例如网络中的电子邮件、网络视频、音频文件、正在浏览的网页、正在下载的文件等。从电子证据的内容看,可以分为内容信息电子证据和附属信息电子证据。内容信息电子证据是记载一定社会活动内容的电子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的正文、网上聊天记录等。附属信息电子证据是指记录内容信息电子证据的形成、处理、...
  •   刑事证据是刑事审判的关键,那么刑事证据有哪些种类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证据的分类,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

      一般而言,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可靠。就来自同一来源的证据,距原始证据越近的通常越可靠,转手和复制的次数越多,离证明对象越远,其所含信息发生减损或者扭曲的可能性越大。

      传来证据的运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没有正确的来源或者来源不明的传说、文字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取得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

      (3)应当收集和运用距原始证据最近的传来证据;

      (4)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二、 有罪证据与...

  •   刑事证据的分类可能很多人都以为说的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内容,那么,刑事证据分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事证据分类具体如下: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

      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

  •   对于任何刑事案件,都是需要证据才能判决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没有刑事证据,那么就只能释放犯罪嫌疑人。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关于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证据如何使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1、书证

      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其记载的思想和反映的内容能够为办案人员认识,至于以什么方式来记载在所不问。

      二、物证

      1、物证以自身的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物理、化学、生物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包括一切物质形态。笔迹是物证而不是书证。因为笔迹是物质痕迹,是以书写特征而不是以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2、物证和书证的区别

      物证则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与案件待证事项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如果一个物质载体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这在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三、4种言词证据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也就是说,本来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审理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后,就同样的事由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轻微伤是身体受伤程度比较轻的一种说法,和轻伤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是属于治安类案件,由公安机关来作出治安处罚,如果对治安处罚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那么,轻微伤刑事自诉的证据需要哪些?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问您介绍:

      一、什么是轻微伤?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二、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  刑事诉讼为主、民事诉讼附带的原则:“两便”原则(既便于当事人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双保护”原则(既保护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又保护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  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抢劫、盗窃案件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一个案件是如何发生的以及为什么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这个都是需要一定证据进行证明的,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是有所不同的,那么什么是刑事证据呢?相关的理论又是如何对其进行分类的呢?相信大家对于这些一定会有所好奇,这篇文章就很好地为大家解答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分类。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刑事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

  •   在司法机关审理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有财产损失的,是可以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条件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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