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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买凶案发畏罪自缢 妻子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21:08:30 人浏览

导读:

餐馆老板石海为抢生意雇人行凶,将竞争对手刺成重伤,案发后,石海畏罪自缢身亡。11月21日,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畏罪自缢身亡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变卖石海的三间房屋赔偿给受害人。湖北房县土城镇村民石海、绳云夫妇二人在该镇经营一家

餐馆老板石海为抢生意雇人行凶,将竞争对手刺成重伤,案发后,石海畏罪自缢身亡。11月21日,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畏罪自缢身亡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变卖石海的三间房屋赔偿给受害人。

湖北房县土城镇村民石海、绳云夫妇二人在该镇经营一家餐馆,但生意很不景气。丈夫石海看到同村村民华建、郭云经营的政府食堂生意红红火火,便产生了挤走华建夫妇自己来承包政府食堂的念头。经过一翻筹划,石海以2000元酬金雇请十堰人王某、陈某、郝某,于2003年7月10日晚持刀闯入华建、郭云的宿舍,将二人刺成重伤后弃刀逃离现场。案件告破后,石海于2003年9月2日畏罪在家中自缢身亡。

受害人华建、郭夫妇云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请求,将自缢身亡的石海的妻子绳云告上法庭。2005年1月12日,房县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石海之妻绳云赔偿华建夫妇经济损失1.2万余元,并对行凶者王某、陈某、郝某处以赔偿经济损失的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华建、郭云夫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遂作出上述执行措施。

中国法院网·涂文竞 万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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