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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检验女友是否处女将其强奸 被告后照常上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07:55:58 人浏览

导读:

“立案都一个多月了,但强奸我的警察至今仍在单位照常上班;我多次向公安部门反映,可立案查处此案的有关方面以那名警察曾和我谈恋爱、强奸不好定性为由,至今也不给任何结果。我该怎么为自己讨回公道?”昨日,信阳市潢川县黄岗镇某学校女教师张青向记者哭诉。指控

“立案都一个多月了,但强奸我的警察至今仍在单位照常上班;我多次向公安部门反映,可立案查处此案的有关方面以那名警察曾和我谈恋爱、强奸不好定性为由,至今也不给任何结果。我该怎么为自己讨回公道?”昨日,信阳潢川县黄岗镇某学校女教师张青向记者哭诉。

指控 女教师告警察男友强奸

24岁的张青是潢川县黄岗镇某学校的一名教师。今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该镇派出所民警杨某。张青说,在交往过程中,她发现杨某性格多疑,经常查看其手机通话记录和短信内容,二人为此经常发生争吵。

张青说:“8月16日上午10时许,杨给正在家里度假的我打电话说:”你到你在学校住的地方来一趟,我有急事要给你讲。‘我说:“有什么事儿你就在电话里说吧!’但杨坚持到我的住处说。我想了想,当面把话说清楚也好,以后就不再和他交往了。我先来到住处,不一会儿杨也赶到。杨来后说:“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还不知道你是不是处女,今天我一定要亲自检验一下。‘说完他就抱住我,我急忙往屋外跑,跑到门口时被杨某紧紧抓住,拽到屋里,按在床上。尽管我极力反抗,还是被他暴力强奸!”

疑问 恋人之间是否构成强奸

张青说,事后她的精神几乎崩溃了,真想一死了之。后来想到这样死岂不是白死了?张青将留有杨某精液的卫生纸保存起来,并将杨某强奸她时在她身上留下的青紫痕迹拍了照片,并在潢川县公安局做了损伤检验鉴定,鉴定结论为轻微伤。

8月22日,张向潢川县公安局报了案,该局以她和被控人是“恋人”为由不予立案。张青异常愤怒:“是‘恋人’,他就可以强奸我吗?恋人之间就不存在强奸吗?”8月26日,张又向信阳市公安局报了案,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过问下,潢川县公安局才开始立案侦查。张将杨某强奸她时留下精液的卫生纸提供给该局做技术鉴定。“但直到今天,该局没有给我任何说法。”

一个多月过去了,张青没有得到被控人受惩处的消息。杨仍在单位照常上班,而且时常给张发短信,对张进行威胁:“你找局长、部长我都不怕!”“我们做好了一切准备,等着你们去上访、去告,大不了工作不要、命不要了!”这些短信,张青都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辩护 男友称此前发生过关系

昨日,记者和潢川县公安局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尚未做强奸的定性,目前正在调查处理;被控告民警已经被停止职务,调离原来岗位,调到看守所等待处理。县局已经责令其做深刻检查。

因为该县公安局已经对杨某采取了“责令停止开手机”等措施,记者无法联系他。潢川县公安局转告了杨某为自己做的辩护:我与张青是恋人,恋爱期间,我发现张多次与其在郑州的同学联系,因此和张在感情上产生纠纷;我和张此前已经发生过性关系,不存在“强奸”一说。

昨日,信阳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再次敦促潢川县公安局秉公处理此案。潢川县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不能确认张、杨之间是否存在“强奸”,我们准备召开一个司法监督委员会,具体研究讨论。

昨日下午,消息传来说:潢川方面当地已经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正式立案。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何正权 翁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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