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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连续两次抢劫致1死1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23:28:21 人浏览

导读: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去年11月30日下午4时许,韶关市浈江区派出所接警称:一男子躺在该镇东雷村龙基湾山路,头破血流,其旁有摩托车倒后镜等物。伤者李某荣后被送往医院,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身亡。去年12月1日晚10时许,范某向警方报案称:当晚6时许,他用摩托车搭一名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去年11月30日下午4时许,韶关浈江区派出所接警称:一男子躺在该镇东雷村龙基湾山路,头破血流,其旁有摩托车倒后镜等物。伤者李某荣后被送往医院,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身亡。

  去年12月1日晚10时许,范某向警方报案称:当晚6时许,他用摩托车搭一名男青年到犁市镇原韶北水泥厂斜对面养鸡场时,遭到三名男青年的殴打,随后摩托车和手机及200多元现金被当场抢走。

  去年12月14日,警方发现一村民陈某平正在使用死者李某荣的被抢手机,遂将其抓获。经审查得知,该手机是其同村的胡永明给的。根据线索,警方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陈志洪、陈某洪和胡永明抓获。经审讯,三人对抢劫李某荣、范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去年11月29日晚,被告人胡永明、陈志洪、陈某洪(未成年)三人在一起闲聊时,因没钱花,胡便提议抢劫摩托车,三人均表示同意,遂两次进行抢劫(如上述)。日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主犯陈志洪和胡永明死刑,从犯陈某洪(未成年)有期徒刑8年,三名被告附带赔偿经济损失34万余元。

责任编辑: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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