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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判了死刑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9 15:35:3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国家的刑事处罚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以及死刑立即执行。对于这些处罚来说,如果被判处死缓的话,往往会被减为无期徒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死缓判了死刑多久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我们国家的刑事处罚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以及死刑立即执行。对于这些处罚来说,如果被判处死缓的话,往往会被减为无期徒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死缓判了死刑多久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死缓判了死刑多久

  1、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综上,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认真遵守监规还可以继续减刑,但是服刑期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如果被限制减刑,服刑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二、刑事诉讼时效规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规定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刑事诉讼立案管辖如何规定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从上述内容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方面的犯罪或者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即进入审理阶段,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死缓判了死刑多久的相关知识,被判决死缓的话,还是有很大的几率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的,只要在监狱里面好好表现。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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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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