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罚金 > 特大伪劣烟机案一审宣判

特大伪劣烟机案一审宣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0 19:46:19 人浏览

导读:

日前,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判处欧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吴某等其他9名被告人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分别判处罚金60万元至10万元。至此,国家烟草局

  日前,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判处欧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吴某等其他9名被告人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分别判处罚金60万元至10万元。至此,国家烟草局、湖南省公安厅督办的涉案金额高达319万元的特大制造、销售伪劣烟机案有了初步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欧某等并不具备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资格和能力,却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大肆从全国各地组织伪劣烟机配件,尔后予以拼装、生产、销售,为不法之徒从事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生产、销售提供便利,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