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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人需要回避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1 16:13:19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对于刑事案件在诉讼的时候,证人或者是有关人员有相关的联系或者是亲戚关系是要需要进行回避制的,具体来说什么情况需要进行回避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诉讼证人需要回避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对于刑事案件在诉讼的时候,证人或者是有关人员有相关的联系或者是亲戚关系是要需要进行回避制的,具体来说什么情况需要进行回避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诉讼证人需要回避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刑事诉讼证人需要回避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见证人如果是证人的,不适用回避制度的,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二、回避的程序

  1、回避的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回避的审查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审查和决定。

  3、回避的效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如果对回避决定不服,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没有当庭申请复议,回避决定就会发生效力。

  三、刑事回避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诉讼证人需要回避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在我国刑事案件当中实行回避制度,他是一种方式是尽量使一件事情能够公平公正的处理,减少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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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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