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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人如何处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08:01:30 人浏览

导读:

有些刑事案件会交由人们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如果在判决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况导致审理无法继续进行的,就需要中止审理。直到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那么大家知道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人如何处置吗?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有些刑事案件会交由人们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如果在判决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况导致审理无法继续进行的,就需要中止审理。直到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那么大家知道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人如何处置吗?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人如何处置?

  原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旧采取强制措施。被取保的依旧被取保,中止不影响强制措施的执行。

  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三、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后果不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人如何处置的相关资料。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刑事案件在判决过程中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很多,一旦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并且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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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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