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动态 > 出租司机为赚车费帮人买毒触刑法

出租司机为赚车费帮人买毒触刑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03:37:1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想要赚取车费也是不容易的事情,下文一名出租车司机就是为了多点车费,结果犯下了罪名,后悔莫及了,做事情还是需要三思而后行。下文案例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本为出租车司机,却因为一时贪念

  核心内容: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想要赚取车费也是不容易的事情,下文一名出租车司机就是为了多点车费,结果犯下了罪名,后悔莫及了,做事情还是需要三思而后行。下文案例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本为出租车司机,却因为一时贪念替他人买卖毒品,当法官宣判之后,被告人何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近日,西安阎良区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被告人何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3月6日至同年3月8日期间,被告人何某为赚取车费,先后三次帮助吸毒人员汤某某、芦某某、杨某某等人联系在西安市高陵县的何某甲(另案处理)购买毒品,供汤某某等人在其驾驶的出租车内吸食、注射毒品。2013年3月8日,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民警在阎良区凤凰村一租住房内将吸毒人员汤某某等人抓获,并现场从汤某某随身携带的一眼镜盒内查获毒品海洛因0.08克。据汤某某三人供述,用于吸食的毒品是他们将钱交给高陵县一出租车司机处,由这个司机为他们买来的毒品。当日14时许,公安机关在高陵县将驾驶出租车的被告人何某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作为出租车的驾驶人,以赚取车费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仍为其居间介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何某三次向他人居间介绍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应当按照相应情节予以处罚;庭审中,被告人何某自愿认罪,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