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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连续两年荣获“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09:29:31 人浏览

导读:

日前,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1年度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两年获此殊荣。据悉,自2010年3月始,区高院确定港口区法院为无执行积案试点单位以来,港口区法院结合该院执行工作实际,专门制订了《港口区法院创

  日前,防城港港口区人民法院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1年度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据悉,自2010年3月始,区高院确定港口区法院为“无执行积案”试点单位以来,港口区法院结合该院执行工作实际,专门制订了《港口区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实施方案》,明确了积案的概念以及无执行积案法院的标准,从案件移送、执行程序、强制措施的实施、结案标准、卷宗装订等十个方面严格开展执行工作。案件执结率和案件质量一直走在全市法院的前列。至今,港口区人民法院已连续两年通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无执行积案”考核验收。

  该院执行工作取得如此骄人成绩,主要来自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一是成立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以村干为主体的执行联络员;三是建立以政法委牵头,由公、检、法、司、工商、税务、土管、金融、城建等部门,组成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四是加强立审执协调工作,建立立审、立执和审执兼顾的立体执行机制;五是重视执行工作的司法统计工作,对统计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查漏补缺,及时纠正各项活动措施,确保执行案件结案率、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一定比例;六是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措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的形象;七是推行执行公开,阳光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发展,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从一个台阶走向一个新台阶。

  (廖思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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