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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6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4 12:05:54 人浏览

导读:

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福建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仍有待提高,福建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厦门晟远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行政处罚。公告显示,2010年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全

  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福建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仍有待提高,福建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厦门晟远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2010年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0户。从总体上看,会计师事务所的谨慎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但执业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检查发现,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未建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内部质量控制薄弱,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抄账”审计现象仍较为普遍。福建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严重缺失,该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将本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了事务所公章的空白报告,提供给非注册会计师人员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违法行为。厦门晟远会计师事务所、厦门众成会计师事务所、福州东祥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大誉会计师事务所、晋江市超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福建省财政厅和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对福建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厦门晟远会计师事务所、厦门众成会计师事务所、福州东祥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大誉会计师事务所、晋江市超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6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予以警告或暂停经营业务3-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2倍罚款共计2.8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0名注册会计师分别予以警告或暂停执业3-6个月不等的行政处罚。此外,将35名注册会计师移交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予以行业自律惩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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