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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分之一以上的渎职犯罪发生在行政执法领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01:44:43 人浏览

导读: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词语)相关条目法律政治行政......渎职犯罪发生多发区域:2006年至今年一季度,湖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词语) 相关条目 法律 政治 行政......渎职犯罪发生多发区域:
  2006年至今年一季度,湖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98件576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2件205人,分别占同期渎职侵权案件总数的36.6%和35.6%,湖北省三分之一以上的渎职侵权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活动中。

  这是记者从前不久召开的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在查处的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中,与民生联系紧密的领域发案较高,尤其是在国土资源管理、林政管理、税收征管、城建规划、工商行政管理、财贸管理六大行政执法领域。

  其中,玩忽职守不作为、滥用职权乱作为两类案件较为突出,如在土地使用权审批工作中,超越权限批准占用耕地,使耕地资源遭到破坏等。并且,这些不作为和乱作为渎职犯罪呈现出与受贿等经济犯罪相互交织的发展趋势,表现为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私利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财物后怠于职守、放弃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玩弄权术,靠出卖手中权力敛取钱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指出,湖北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委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通过抓好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执法与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动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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